个体户劳动合同怎样制定

2022-12-02劳动关系

个体户劳动合同怎样制定 甲方:乙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第四...

乙方劳动劳动合同管理劳动部合同工资支付甲方违反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2022-12-01劳动关系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上述规定,信访人魏*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是双方履行合同的凭证,应一式二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

劳动法劳动者劳动部应当约定规定试用试用期

2022试用期内离职要赔偿培训费吗

2022-12-01劳动关系

一、试用期内离职要不要赔偿培训费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劳动者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培训费用,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的除外。1、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期间,为劳动者进行一定的培训,如果只是内部的培训,则劳动者提前离职,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

劳动者劳动部期限约定试用试用期费用赔偿

在试用期内的培训是否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承担培训费用?

2022-12-01劳动关系

试用期内的培训是否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承担培训费用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支付该项培训费用。依据用人单位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索赔培训费,只限于“出资培训”的范围。具体是指...

劳动部员工培训学杂费支付民法典试用试用期费用

试用期应注意哪些问题

2022-12-01劳动关系

试用期应注意哪些问题一、试用期在合同中必须约定实际上,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试用期不是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

不得劳动法劳动部可以期限根据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

2022-12-01劳动关系

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支付低于工资标准的工资不可以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即使劳动者未完成...

低于劳动劳动者劳动部在线定额工资支付试用期

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2022-12-01劳动关系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试用期。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六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对试用期作出具体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

劳动法劳动者劳动部约定见习期规定试用试用期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前提是什么

2022-12-01劳动关系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前提是什么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

从事劳动部工种是什么比照特殊特殊工种职工行业

山东省特殊工种名录有哪些

2022-12-01劳动关系

山东省特殊工种名录有哪些特殊工种名录第一部分综合文件第二部分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一、煤炭二、冶金三、机械四、化工五、石油六、水利、电力七、轻工、纺织八、建工、建材九、电子十、兵器、核工业十一、医药、卫生十二、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十三、地质、地震、测绘十四、邮电、广播电视十五、造船十六、林业十七、渔业、水产十八...

关于劳动劳动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复函工种特殊工种轻工业部通知

广东省2022最新特殊工种名录

2022-12-01劳动关系

广东省2021最新特殊工种名录特殊工种名录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第二部分各行业特殊工种名录一、煤炭二、冶金三、机械四、化工五、石油六、水利、电力七、轻工、纺织八、建工、建材九、电子十、兵器、核工业十一、医药、卫生十二、民航、航空、铁路、航运、交通十三、地质、地震、测绘十四、邮电、广播电视十五、造船十六、林业十七、渔业、...

作业关于列为劳动部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复函工种特殊工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