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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让员工以发票来兑换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

2022-11-28劳动关系

企业让员工以发票来兑换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

企业让员工以发票来兑换工资,这种做法合法吗用人单位按月固定以发票方式给予劳动者的报销款,实为为规避相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违反了《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损害了国家利益,不应认定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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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凭发票报销的欠款,一般只是企业对员工因工作发生相关费用的一种补偿,如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伙食费、长途电话费等,通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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