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_1200字

2024-04-14叙事作文

北京这地方儿实在是妙不可言!除去人杰地灵不说,使游人融入整个北京市的能力也超级强。我想了想,自己具体概括出了4点——腔调儿、味道儿、颜色儿和风景。

一、腔调儿

说起北京的腔调儿,恐怕老舍先生是最好的代表了。他的作品里无一不透露着京味儿。北京人注重拿腔拿调儿,有时候说完话的最后那一个字还会重重地拖上儿化音——这才是最妙的。像我们这种去北京旅行的人,学不会他们带有京味儿的“京式普通话”。它是要拖儿化音的。这个可不是乱加的,它是又来头儿的——不能念不顺口儿,念不顺口儿就不行:比如说,售货员儿这种读的顺口儿,那就行。我现在也学会了那么一点点儿。如果说语言是一座珠穆朗玛峰,那么北京的京式普通话就是其中的十二分之一,我学会的,不到京式普通话的1%。确实是妙。

二、味道儿

去北京,不吃当地的风味小吃怎么行!这可满足我这个大吃货了。北京的菜地道,不像有些地方故意开个招牌,上面写着“正宗北京家常菜”,结果呢,味道远远没有真北京家常菜馆里的味道好。炸酱面儿,我是慕名而来的。北京的炸酱面儿跟其他地方的不一样。北京的炸酱面儿大碗儿,北方人吃起东西来——豪爽!面条啊,其他零七八碎儿的菜呀,都是一大碗儿,一大盘儿的。我上次看见我们隔壁有两三个北京人,桌上放着一大个儿火锅,抵我弟弟两个头那么大的火锅。他们边吃,别聊天儿。要是我呀,这些火锅儿能吃三四个星期!

北京的炸酱面儿是混杂的。黄瓜条儿、大葱丝、姜丝、酱汁。就这么些配料儿。把它们倒入装着炸酱面儿的大碗里,充分搅拌,炸酱面儿就换上了棕色衣裳。我一闻:哟,黄瓜的清香,大葱丝的凉丝,姜丝的辛辣以及酱汁淡淡的咸味儿都被我闻出来了!在这么拿筷子蘸一点酱汁一尝——先是凉,再是咸,最后留下了一股淡淡的辛辣味儿。夹住面条往嘴里送——更妙更妙!大麦的味道和凉、咸、辣这么一混合,简直是绝配!

三、颜色儿

北京的颜色也是蛮丰富的。虽说是在大城市里,却和乡下没什么两样儿。遍地都可见斑斓的色彩。草地上的色彩就像一双手把绿色铺平了,抹上了一片任意的颜色。这是花儿,那双手送给草地的珍贵礼物。房檐、屋瓦也都是色彩斑斓的。

北京人的服饰更不用说了。高高大大的身子这么一靠,除了他们的身体较庞大以外,他们的服饰更会吸引你的眼球。老套一点儿的就是中山装,或者唐装。好点儿的就是时髦的运动衫,夹克衫,汗衫,休闲装等等。女的要是爱美,梳一个复古的发式,脸上抹点儿胭脂,涂点儿少许的口红,带个发卡,穿上旗袍,便招摇过市了。五彩斑斓的颜色,装点着他们的身躯,活像一个个流动的“彩色博物馆”。

四、风景

“不到长城非好汉”。这是毛主席说的。不错。我也随着爸爸妈妈去了八达岭长城,可惜那时因为恐高而害怕得瑟瑟发抖,不敢往下看。壮观倒是壮观的,像一条巨龙盘旋于跌宕起伏的山脉之间。这是我在好汉岭上看见的。

我一半儿是冲着偶像朱自清老先生去过的地方而去的。听说,朱自清老先生写的《荷塘月色》中的那个荷塘就在清华大学,我欣喜若狂,跟着爸爸妈妈就来到了清华大学——唉,只可惜啊,清华大学的参观时间早就过了,我也只能在门口儿叹叹气了......

北京,我才去了三四天儿,就觉得我自己是北京人儿了。离开之际,还有些恋恋不舍呢。放佛我将去的,是异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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